陳頌恩 Feel & Tell

Tuesday, April 14, 2009

阿Q的告票

看到交通罰款的告票,感覺難受。第一次被"抄牌"。
旁邊的司機告之是我錯泊了車位的緣故。
我不過是買了一本明周、一些水果和吃了一個難吃的蛋批,就被罰了$320。
那是21.33期明周、11.43個水仙芒,或16個蛋批的價錢。

但既成定局,惟有在思想上逃脫:
1. 我慶幸我還負擔得起$320。(無奈的掀掀嘴角)
2. 政府最近給了我6000大元,就當只收到$5680好了。(微微一笑)
3. 噢, 不是還有6000大元退稅嗎? 我共收政府$12000, $320不過是2.67%,就當現金回贈。(心情突然好轉,甚至覺得有點化算)

世界紛亂,試想想事情的另一面,也許可以開解自己。


這是東來順天花上的燈,反過來看像教人垂涎的脆皮巧克力天使蛋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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