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頌恩 Feel & Tell

Sunday, February 26, 2012

為別人找一個理由

那天想起, 幾年前有一次收測驗卷, 一個學生將三枝鉛筆以三支香的形態交還給我, 旁人看不過眼. 我不認為是咒詛, 但覺對方已有二+多歲, 即使不尊重老師, 也不應這麼無聊. 後來和長輩說起, 長輩說那是 attention-seeking. 我恍然大悟. 於是, 我學會原來有時行為不能只看表面, 凡事都可試試為別人找一個理由. 例如, 你對一個人笑, 他不回應, 也許你就心有不甘. 但如果你對自己說: 也許他今天心情不好.下次見到對方你就不會心存芥蒂. 這個城市充滿怨氣, 如果事事斤斤計較, 最終只會苦了自己. 為別人找一個理由, 其實是給自己一個出口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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