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時明明100%是別人的錯, 我們卻要承擔後果.
例如某年新年, 因為旅行社職員的失誤, 我家去首爾的整個行程泡湯, 永不光顧該公司是我以行動作出的控訴.
生活裡, 我們繼續面對自己與別人的不完美,
但一如”好”與“出色” 有明顯距離, “不完美” 與 “錯誤” 也可謬之千里.
今天我在反思, 面對別人大意而為我帶來的麻煩, 有時我容忍度極高甚至差不多要反過來安慰對方, 另一些時候卻耐不住氣. 緣何厚此薄彼? 原因與往績及未來有關. 前者多數是紀錄良好, 我能夠包容偶爾的問題並為著日後合作盡量保持一團和氣. 後者不停重複錯誤而我也只是盼望夥伴關係能盡快告一段落.
其實為什麼要高呼對事不對人? 人和事根本像雪糕的扭紋, 彼此互纏, 不可分割. 各有前因, 後果自負.